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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开展2012年全市农业系统行政执法处罚案件案卷评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2-11-03 阅读:(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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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农业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12〕134号)要求,为了强化农业行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农业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12〕134号)要求,为了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我市农业系统行政处罚案件案卷的质量和水平。10月15日,钦州市农业局组织开展“2012年全市农业系统行政执法处罚案件案卷评查” 活动。本次评查活动由市农业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各县区农业局法规科(股)和行政执法支(大)队工作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共计25名参加本次会议。


  此次活动,全市各级农业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厅制定的《广西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分表》的评分标准,主要对2011年9月1日后立案,2012年9月31日前结案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开展评选。一是开展自评。各县区在全市集中评查之前,按照评分标准对各自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分,选出5卷以上优秀案卷送集中评选,按要求制作县区评查报告;二是对案卷逐一进行评分。由参会人员对全市选送的27份处罚案卷进行评查,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对每份案卷逐一进行评分;三是筛选出3份优秀处罚案卷送自治区农业厅参加评选。在案卷评查过程中,参会人员踊跃发言,纷纷发表个人的看法和见解,认真、客观、公正的做好评选,同时,认为做得好的案卷,向大家分享自己办案的经验和技巧,针对案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提出,并认真做好记录。

  通过开展集中案件评查,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了我市农业系统行政处罚案件案卷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据统计,截止10月中旬,全市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35起,立案135起,结案94起,挽回经济损失26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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