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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24-08-04 阅读:(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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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8月12日至8月20日,兴安盟三资办组织全盟6个旗县市三资办相关业务人员对全盟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互查。此次共抽查

  8月12日至8月20日,兴安盟“三资”办组织全盟6个旗县市“三资”办相关业务人员对全盟“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互查。此次共抽查6个旗县市的12个苏木乡镇、24个嘎查村。通过互查看,我盟“三资”清理登记工作能够严格按照自治区方案要求的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报存的程序开展,基本达到了“三资”底数清楚、产权明晰、制度完善、加强管理的目标。目前,全盟大部分嘎查村已进入了报存阶段,预计各旗县市在9月底前能够完成“三资” 清理登记工作全部任务。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强化领导,科学制定方案。盟及旗县市、苏木乡镇均成立了“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全盟857个嘎查村全部建立了“三资”清查小组和核实小组,进一步明确了“三资”清理登记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各旗县市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本辖区清理登记工作情况汇报,在机构组建、经费投入、人员配备等方面倾注了大量心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盟纪检委、盟农牧业局、盟直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嘎查村一线进行督导。各旗县市均成立了包乡工作组督促指导开展“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全盟自上而下构建起的高效“三资”清理登记组织机构,建立起的“一级一级抓,一级抓一级”工作体系,有力保证了清理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宣传,落实工作责任。全盟81个苏木乡镇均召开“三资”清理登记动员会议,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3万余份。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介,采取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标语、设立宣传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迅速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格局。重点宣传“三资”清理登记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和政策法规、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三资”清理登记利国利民的理念深入民心,为清理登记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强化培训,明确工作重点。建立健全“三资”清理登记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盟委、行署通过集中学习、外出考察、典型引路等方式,组织相关业务人员重点培训农村“三资”清理登记政策法规和重点内容,明确了清理的范围、程序和步骤。各旗县市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现场演练等方式,培训清查小组和核实小组成员,提高了“三资”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开展以来,全盟共举办业务培训班110场次,培训“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人员1.2万人次。通过科学有效的业务培训,使全盟“三资”清理工作流程清晰、步骤明确、衔接有序。

  四是强化保障,落实工作经费。“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极其庞大且复杂,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我盟克服了财力紧张的实际困难,多渠道、多举措调配争取资金,千方百计确保“三资”清理登记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全盟共划拨“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启动经费551万元,抽调业务骨干3000余人次。各级清理登记工作推进组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原则,合理安排清理登记工作经费,确保办公设备购置费、宣传费、培训费等重要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为“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

  五是多措并举,全面清查家底。我盟对自治区“三资”清理登记工作程序进行细化,编制了流程图,明确每个程序的阶段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在推进过程中,实行包片责任和定点联系制度,全面加强旗县市清理登记工作督导,督促旗乡两级对嘎查村开展督查。清产核资是规范“三资”收支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我盟按照“先资金、后资产、再资源”的方法,对村级全部资金、资产、资源逐项核实登记,确保不留死角。在“三资”清理过程中,各嘎查村如实填写核实登记表,统一建立“三资”台帐,对资金收支、资产资源处置情况进行备案。各旗县、苏木乡镇进行审核把关,做到了真实、准确,无遗漏。在清理登记中,我盟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2009年开展土地排查清理基础上,将“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草原奖补政策落实、农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等各项工作统筹推进,确保全面、准确核实。同时,将开展“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相结合。两年来,近2000起矛盾纠纷得到化解,共有800多件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处理。

  六是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1、认真落实嘎查村两委班子勤廉双述会议制度。主张群众权利,通过组织群众对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投票评议,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促进嘎查村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干群关系。坚持开展专项审计、嘎查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全面监督财务制度、集体资产和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2、进一步深化“村财镇管”工作机制。取消嘎查村级会计和出纳,设置报帐员。民主推选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理财小组,监督审查“三资”处置情况,制止和纠正不合理开支。3、建立健全农村牧区“三资”管理制度。加快“阳光村务建设”步伐,健全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全面加强对民生项目督查,对低保金、种粮补贴、救灾救济款发放及村务经费使用等事项进行严格核查,全面公开公示。

  七是建立网络管理平台,实行科学管理。我盟6个旗县市中,已有4个旗县市投入专项资金用于“三资” 网络管理平台建设,苏木乡镇能够达到计算机记账、报账、算账,嘎查村能够利用计算机公布“三资”账目,农牧民能够利用计算机查阅账目,另外旗县市可以在网上直接监管资金资产使用情况,资源利用情况,为监管“三资”提供了科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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