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越来越多的迹象显示“热钱”或在流出,但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步伐并未放慢。12月1日起,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已在江苏、山东等七个省(市)进行。 国家外汇局相关负责人12月7日表示,此前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的核心是进出口核销管理,此次与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推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将构建以总量筛选、动态监测、分类监管为特点的新型管理模式,并对出口退税和出口报关管理进行了相应调整。 “所谓便利化与风险管理相结合,是指既简化贸易收付汇手续和业务办理流程,引导和激励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同时又提升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手段,防范外汇收支风险。”该负责人称。 具体而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在企业确认知晓相关政策法规及对应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简化管理流程,对绝大多数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实施便利政策,包括进一步简化进口付汇单证审核的要求,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手续,大幅取消货物贸易项下的行政许可项目等。 “同时,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实施全面核查和分类管理,依据业务合规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并动态调整,筛选出极少数异常、可疑的经济主体,并对其进行重点监管,改变过去‘一人生病、全体吃药’的制度安排模式。”他表示。 这一改革无疑将大幅减轻企业负担,简化银行日常业务审核,亦有利于“藏汇于民”,但是否会削弱国家对“热钱”的管控?对此,该负责人称,外管局将通过改进和完善管理方式、提高现场核查效率、动态分类管理、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等手段,进一步提高管理针对性,加强外汇收支风险监管。 “首先,外汇局等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全面掌握企业进出口货物流和收付汇资金流数据。其次,外汇局可全口径监测企业对外贸易货物流和资金流的整体匹配情况,借助技术手段筛选存在可疑及违规行为的企业并开展现场核查。第三,加强了对存在可疑及违规行为的企业在贸易收支单证审核、业务类型、结算方式、办理程序等方面的监管。第四,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外汇局可根据企业合规情况对企业分类进行调整。”他表示。 改革试点后,外管局对进出口企业实施主体分类管理,将大多数正常、合规经营的企业作为A类,享受各项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同时通过全面实现非现场监测以及现场核实、调查,将存在可疑及违规行为的企业确定为B类或C类进行重点监管。 “这样可以将外汇局有限的监管力量集中于少数管理对象,通过针对少数企业的严格管理,形成威慑力,引导和激励企业合规守法经营。”该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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