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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体制改革提速,农资流通创新发展欲借东风

发布时间:2024-06-20 阅读:(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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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从国务院1998年39号文件《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到2005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再到2009年


  从国务院1998年39号文件——《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到2005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再到2009年3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每一次流通体制改革都会对农资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在此次通过的《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中(下称《意见》),更是首次肯定了流通产业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的作用,进一步丰富了现代流通体系的内涵,也更加精准地阐述了流通产业流通效率低、成本高的突出问题,无论是在高度还是力度上都更具战略性和全局性。《意见》的出台也引起了行业的极大关注,为此,中国农资记者第一时间采访到业内权威人士,请他们解读《意见》出台对行业的意义。

  国务院部署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构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优化城市流通网络布局,增加农村商业网点,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

  (二)创新流通方式。推广供应链管理,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打造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

  (三)提高保障能力。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流通设施,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强化市场运行分析和预测预警,提高迅速集散应急商品能力。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物联网等技术在流通领域应用,建设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持流通企业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五)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鼓励流通品牌创新发展。

  (六)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关键商品流通准入管理,健全流通追溯体系,加强商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建设商业诚信体系。

  (七)深化改革开放。消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流通领域。提高流通产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支持流通企业“走出去”。

  (八)切实降低流通环节费用。推进工商用电用水同价,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农产品流通领域收费行为,坚决取缔违规和不合理收费。

  (九)完善支持政策。科学编制商业网点规划,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落实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地区发展。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流通业税制。

  (十)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全面清理和取消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规定。完善流通标准化体系。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科学规范的流通统计调查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

  利好:理顺产业链 树立骨干企业

  “尽管此次出台的流通体制改革意见中,没有直接提及农资流通,而是包容在大流通的概念里,对农资流通行业的意义也是十分深远。”对于意见的出台,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吕梦南直接表明自己的观点。

  当前的农资流通行业,在经过了几轮大的改革之后,取得了飞跃性发展。但不可否认,我国农资流通行业仍处于相对粗放的市场化初期阶段,一些诸如网络布局不合理,集中度低,信息化、标准化程度不高,流通效率低、成本高问题等问题表现得尤为明显。根据中国农资流通协会调查显示,农资流通行业2012年利润率为0.4%,呈现下降趋势。在这样的情况下,农资流通体制如何改革,行业如何创新发展成为农资人必须思考的问题。

  “首先就是要提高行业集中度,发挥骨干企业带头作用。”对于《意见》,山西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姜世岩最先关注到的就是关于“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构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的描述。他提出,当前农资流通领域真正能称为农资企业的比例非常少,尤其是基层流通网络中更多的是以夫妻店形式存在。这种小而散的经营模式对于流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十分不利。必须要依靠有实力的、规范化发展的企业才能构建现代农资流通体系。《意见》中关于“构建骨干”的提法更是让他心潮澎湃。

  “不仅如此,《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江苏苏农农资连锁集团副总经理张金贵补充道,“如何培养核心竞争力,我对于《意见》精神的理解就是积极培育大型流通企业,对于大企业要向标准化、品牌创新方向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向专业化、特色化发展。这是非常明晰的分工,给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除了导向性作用外,《意见》也给流通行业带来真金白银的实惠。吕梦南就提出,《意见》给流通行业带来的政策扶持,譬如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开辟绿色通道等,都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就拿仓储来说,现在很多农资企业建配送中心,以一万平方米计算,一年的土地使用税费大约就有7万元。”

  “尽管这些免征税的优惠政策更多指向是农产品方面,但一方面现在很多农资企业也积极参与大农业产业链建设,本身就有涉及到农产品业务。而且有些地区在执行过程中,涉农行业可能也会参照执行,这是对流通行业的直接利好。而另一方面,即便不能直接在税收上获得减免,如果农产品成本降低,农民收益增加,对于农资行业也会有促进作用。”

  此外,张金贵也提出,在流通体系建设中,《意见》还提出要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流通设施,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这也意味国家可能会在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上会有所倾斜。”

  创新:着力点转到提高流通效率

  “不论是加强流通基础建设,还是建设标准化、信息化,最终都会落实到一点,就是此次《意见》着重强调的是要提高流通行业效率。”张金贵说。他认为,在具体方法措施上,《意见》中也给出比较明确的方向,那就是创新。如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推广供应链管理,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推动物联网等技术应用,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这些实际上都是比较新的现代流通观念。”张金贵认为,这也说明此次流通体制改革的着力点已经发生了变化。他同时也指出,在政策导向转变的同时,也给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可喜的是,对于这些现代流通观念,一些企业已开始进行诸多尝试。譬如苏农就努力把信息化运用到企业经营管理中去,在企业内部开展线上办公、建ERP平台等;外部在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的积极推动下,积极发展物联网技术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山西省农资在创新网络功能的路子上也不断探索、稳扎稳打。他们积极发挥骨干企业带头作用,强化网络建设,不仅利用全覆盖的网络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保证让农民买到放心产品,而且利用配送中心发展双向网络建设,提供打包的农业服务,实现现代农资流通的标准化建设。

  而庆丰集团更是早早就参与到农业大产业的建设中来,他们在流通创新上下功夫,强化区域仓储配送中心和乡村直营门店建设,依托农民合作社组织进行农产品回购加工,简化农资和农产品双向流通环节,将网络和仓储的利用率达到最大化,他们所打造的庆丰模式更是成为行业标杆。

  呼声:

  细则落到实处

  才能让产业受益

  在为《意见》叫好的同时,企业心里也难免忐忑。《意见》毫无疑问体现了政府对流通行业的重视,但如何保证政策的落实到位,也是企业所担心的问题。

  吕梦南就给记者举了个例子:“拿农产品市场免征税收来说,这就意味着地方财政会减少一部分收入,会涉及到部分地区的利益,那么在具体实施时能否执行到位就很难说。而且,在《意见》所列的各项政策扶持中涉及价格、商务、财税、工商、交通等多部门,如何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性,也是难题。”

  此外,在对农产品流通实施优惠政策时,能否扩大实施到农资流通行业,这也是行业关注的焦点。在采访过程中,有业内人士就告诉记者,事实上,现在很多农资企业都参与到农业产业链中,参与农产品业务经营,尽管《意见》中针对的是农产品优惠,农资行业也可能搭上“顺风车”。但即便有这种说法,更多的业内人士还是呼吁,能够尽快出台政策的实施细则,而且考虑到农资流通是农村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农产品以及粮食安全息息相关。在政策实施时,能明确将农资流通纳入到享受优惠政策的行列中去。

  还有企业提出,促进流通体系深化改革,提高流通效率,还需要在管理方面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不断与时俱进,对于在过去某种特定环境下制定的规定,当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避免因不合时宜的管理而阻碍流通行业发展。

  无论如何,此次《意见》的出台,昭示着国家对流通行业重视程度的提高,《意见》中的很多政策措施也是大家期盼已久的。而企业也期待着在国务院即将召开的全国流通工作会议上,会传递出更详细的解释和更多的利好信息。

  权威观点

  用新思维重新定位农资流通

  我国在“三农”问题上,一向是遵从“少取、多予、搞活”的导向方针,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少取和多予都容易实现,但对农村市场的搞活却始终是个难题。实际上,把农村市场搞活才是促进农村市场持续长久发展的关键所在。在此次出台的意见中,重点把农村流通作为突破口,这是非常有必要,也是必须坚持的,而且这对于社会上重新认识、定位商业流通的价值意义重大。

  在农村流通中,农资流通又是重点。农资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粮食安全息息相关,而且农资行业改革步伐和产业升级的步伐都比较慢,现代物流水平也相对落后。因此我们也希望国家政策能格外关注,让农资行业能更多的享受到政策的阳光和温暖。

  从行业协会的角度看,除了呼吁政策倾斜外,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企业能够苦练内功,提高自身生命活力。政策机遇对大家都是平等的,谁能抓住机遇做出创造性的、突破性的工作,谁就会得风气之先,成为行业龙头。

  从《意见》中,我们可以看出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心在于用新的思想理念来看待商业,用新的政策方式来推动商业,用优惠的扶持政策促进商业现代化。

  具体分析《意见》,下一步农资流通企业应该从这几方面着手加强:一是加强物联网技术运用,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市场运行分析和预测预警,通过现代物流技术手段实现行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强农资商品和农产品双向流通。这个意义更明显,农资流通行业最重要的竞争力在于网络和仓储运输能力,如何让物流仓储利用率和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是农资流通要考虑的重中之重。而且,从国家政策支持角度看意义也十分重大。譬如在《意见》中就提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优惠扶持,并没有直接涉及农资产品,如果双向流通的话,则更容易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三是加强诚信建设,积极加强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同时还要提高服务水平,从单纯卖商品向“产品、技术和服务”结合一体的方式转变。四是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只有这样,才能跟上现代流通行业发展的步伐,成功实现农资流通行业转型升级。

  专家说法

  挖掘政策利好 促进农资流通升级换代

  在国内外经济形势不乐观,出口和投资放缓的情况下,作为三驾马车之一的消费成为保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力量,而影响消费的重要因素就是流通。在这一背景下,国务院专门研究部署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显得十分重要。《意见》尽管没有直接提出关于农资流通行业改革,但农资流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仍然在流通体系的范围之内。因此,此次《意见》的出台也一定会影响到农资流通行业的发展和改革。

  中国农资流通行业经历了几次政策重大调整、行业改革之后,从完全计划经济到完全放开,农资行业的流通已经基本融入市场的大流通中去了,而且流通体系建设的一些方面已走在行业前列。例如物联网建设、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化肥淡储等,在一定程度上为整个流通体系建设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此次《意见》更将为农资行业的健康发展指明方向,对农资流通方式的升级换代意义重大。

  此外,《意见》的出台将给农资企业降低流通成本带来了福音,也给企业开展物联网技术创新、建立追溯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农资流通企业必须练好内功、顺应趋势、不断创新,推进农资流通方式的升级,实现农资流通的新跨越。需要做到几点:

  一要深刻领会《意见》的相关内容。要加强对《意见》的学习和理解,尽可能挖掘其对农资行业带来的利好因素。二要强化农资流通行业的优势创新。农资流通已经积累了很多丰富的经验,例如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化肥淡储、诚信体系建设等等,需要进一步强化,并进一步保持优势。三要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要根据《意见》的具体要求,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了解政策落实的相关要求,挖掘政策的潜力,提高政策的落实效率。(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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