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71263342
服务时间:早9:00 ~ 晚18:00

当前位置:
首页>
资讯>
政策法规
>农业部停止受理农药增效剂八氯二丙醚登记

农业部停止受理农药增效剂八氯二丙醚登记

发布时间:2023-10-24  作者:农业信息网 阅读:(176)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导读]农业部停止受理农药增效剂八氯二丙醚登记  近日,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强对含有八氯二丙醚农药产品的管理》的通知,停止受理和批准含

农业部停止受理农药增效剂八氯二丙醚登记
  近日,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强对含有八氯二丙醚农药产品的管理》的通知,停止受理和批准含有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登记。从明年3月1日起,撤销已经批准的所有含有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登记。从2008年1月1日起,不得销售含有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
    据有关专家介绍,八氯二丙醚是一种农药增效剂,经实验测定对拟除虫菊酯类、有机磷、氨基甲酸酯及有机氯类杀虫剂均有不同程度的增效作用,尤其是对抗性害虫,主要添加于卫生杀虫剂中。国内在食品和农药产品中均未制定有该化合物的标准,近几年在国内出口的茶叶中已检测到该化合物,而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业内专家一致认为,农药增效剂八氯二丙醚(Octachlorodipropyl ether,S2或S421)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人畜安全具有较大风险和危害。农业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含有八氯二丙醚农药产品的管理。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已批准登记的农药产品,如果发现含有八氯二丙醚成分,农业部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撤销其农药登记。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0相关评论

热门资讯

热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