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谷城县组织畜牧兽医、财政等部门结合谷城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制定了《谷城县201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分别从奖励资金的范围、标准、用途、分配、建设标准、申报程序、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细化量化,使我县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和操作工作中有了详细依据。
为强化对生猪调出大县资金的使用管理,县成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工作,切实把国家奖励资金实施好,充分发挥资金作用,加快该县生猪生产向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加快该县创建全省畜牧强县步伐。
(李自云)打赏